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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虐待要离婚,如何维权

遭受虐待要离婚,如何维权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25 18:50:11 已帮助15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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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虐待要离婚,如何维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遭遇家庭暴力行为,受害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可以选择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夫妻双方针对是否应当结束婚姻关系以及涉及到财产分配、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诸多复杂事宜上产生争议时,无法协商解决,进而向当地司法机构提起诉讼,通过调解或审判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次,受害方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此外,若施暴者的行为构成犯罪,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提起刑事自诉,将恶行诉诸法律追究施暴者应有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对相关裁决结果仍存在不满,当事人亦可依法进行申诉,寻求法律救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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