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孩子与其丈夫共同生活将无法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关爱;
其次,考虑到孩子处于两岁以下或哺乳期内这个特殊阶段,与母亲共同生活显然能够更为有利地保障其健康成长;
再者,女方也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身较之于男方拥有更为优越的经济条件,从而为孩子创造更为优质的生活环境,这无疑对孩子的成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