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业主有权选择取消购房合约的情况包括:
在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共识后,有权决定退出交易;
如果逾期交付房屋的期限超出了预定的时间范围;
若是房屋的品质未能符合双方在购房协议中的约定标准,无法进行维修或者经过多次维修仍然达不到原有约定品质标准的;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方没有办法如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数值超出了约定的3%范畴之内;
最后,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更改了原有的规划设计方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