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与出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尚未结束之际,如若您产生取消租赁的意愿,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首先,您有权利转租该房屋或在支付适当违约金之后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如得到出租方的许可,您有权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在此过程中,您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保持其有效性,而对于第三方可能对租赁物造成的任何损害,您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您未获得出租方的同意擅自进行转租,那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如双方在租赁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则应按约定支付;
如无相关约定,则应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