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任何形式的拆迁时,必须对拆迁补偿方案进行全面的公示公开。
针对拆迁过程中涉及的装修费用赔偿问题,租户是有权利享有一定份额的补偿款的。
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应与物业所有者或者租户共同协商确定装修补偿金额,并由双方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最终的评估结果将会作为实际应获得的补偿数额,同时,租户在装修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成本亦应得到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