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也有权享有拆迁政策所带来的福利待遇。
具体而言,如果此工作人员依法持有对于某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那么他们便有资格享受相关的拆迁补偿权益。
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获得补偿款的主体应当是该房产的实际所有者,也就是说,无论其身份为何,只要其对该房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那么当该房产面临拆迁时,他们都能够顺利地领取到相应的补偿款项,而不受其身份背景的影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