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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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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9 · 1417人看过
导读:承包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团队成员需有职业资质和专业技能;技术设备需满足规定要求。承包人指经发包方认可、取得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个人及其后代。
承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承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作为承包人,您必须履行以下基本条件以获得工程项目的承包权:

首先,您需要拥有企业法人资格;

其次,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所在单位还需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第三,您与团队成员均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以及专业技能;

最后,您所提供的技术设备也须满足规定要求。

承包人在法律意义上特指经发包方认可且取得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个人,以及通过合法继承并得到该主体资格的后代相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质量缺陷责任

1、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此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担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返工、改建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整改以后仍不合格或者质量缺陷属于不可修复的,不支付工程价款;

已经支付的,按照不当得利返还。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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