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了合约规定,守约方有权通过采取适当措施解除合同,同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等。
然而,如果守约方无意放弃合同解除权,则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让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义务。
倘若违约方仍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守约方可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