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立遗嘱人并未经明确指示将遗产仅给予其配偶中的一方,那么该等遗产便应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由夫妻二人共享所有权。
至于婚后所获得的遗产,由于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得,且遗嘱人亦无特别规定遗产仅归某一方所有,因此此类遗产同样应当视作夫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在许多情况下,男女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后,他们的大部分收入均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日后不幸离婚,那么这部分财产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