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条件之下,爷爷奶奶是有权利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通常来说,父母被视为孩子的主要抚养权人,因为他们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着抚养义务,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中,如父母离世或失去了抚养能力,无力继续对孩子进行照顾时,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便负有了抚养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有经济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已故的父母亲或无法履行抚养职责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
同样地,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已故的父母亲或生活不能自理、无能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样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