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家庭暴力时,离婚方式如下所示:
当事人通常有两种选择,即签署离婚协议实现协议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离婚。
无论是采取何种方法,均能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家庭暴力无疑是促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原因之一,因此,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