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患有癌症的情况下,男性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手续。
前者即为双方在达成合意并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在完成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后,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书。
而后者则是指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由法院审判与审查,若确认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仍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应依法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