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出租方不得采取强行驱逐租户等方式来终止合同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双方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对策,协商解决途径。
若协商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则出租方有权选择诉诸于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对租赁合同作出裁决,要求租户必须交还房屋,同时支付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搬离为止所产生的租金费用。
在法院做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之后,如果租户仍然固执己见不愿搬离,那么出租方便可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实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