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所受的损害系由企业高层执行人员蓄意攻击而致,则该员工不被认定为
工伤,因此,
赔偿责任须由肇事者即高层执行人员独自承担。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职业伤害可被视为工伤:
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地内遭受的事故损害;
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地进行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后续工作时遭遇的事故损害;
以及,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地内,因为执行职务而遭受
暴力等
意外伤害。
国家将根据各行业所面临的工伤风险程度设定相应的行业差别的费率,并根据
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工伤发生频率等方面的因素,确定每一个行业内的费率等级。
此类行业差异化费率及行业内部的费率等级,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请国务院审批后予以公布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