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购
买房产时无法直接使用父母的
住房公积金进行支付,而是只有当他们存在实际的
购房需求且符合相关规定后,才能够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与提取操作。
同时,其他人员无论其购买何种性质的房屋,皆不以任何形式可以采用该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遇特殊需求必须提取,则只需在房产所有权证书上添加父母一方的姓名作为共有
产权人,就可顺利完成提取手续。
关于一手房
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如下:
(1)准确持有
购房合同或者
购房协议书的正本和副本;
(2)认真核对并妥善保管购房发票的原件和
复印件;
(3)请务必携带您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确保您本人拥有银行储蓄账户以便接收公积金款项;
对于需要申请公积金的职工配偶,除了上述所列材料之外,尚需另外准备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及主购房者已成功办理了的
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