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意图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并非完全意味着必须承受违约之责,除非在违约情况真实存在之时,才需承受相应法律责任。
当出现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之情形时,应首先对其施以要求,使其承担继续执行合同、实施适当的修补措施或者赔偿相关损失等法定义务。
如果任意一方因为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金额应当与实际违约所造成损失相匹配,同时也应当包括预测到违约之后,合同得以完全履行可以带来的潜在收益在内。《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