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二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的违约责任规定方面,我们建议您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对于合同义务所涉及到的履行期限,我们建议您将其简化为一个易于理解和执行的明确日期;
其次,为了确保每一项主要义务与相应的违约责任有着清晰而直接的匹配关系,应该特别予以重视;
此外,违约责任的方式通常以违约金为主导,在确定具体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然而,为了避免违约责任过于严苛,导致不公平现象,我们强烈建议违约金金额不得超出整个房屋交易价格的20%;
最后,当合同宣告终止时,对于买方支付占据房屋期间所产生的使用费用的量化计算方法以及卖方对于买方因重新进行装饰装修所遭受的损失的具体赔偿与否及计算依据等,也同样应当予以充分的说明和约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