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员工的节假日
加班费用是依照其日常日
工资基数额度的三倍进行计算的。
根据相关法制规定,若在法定的休息日里要求
劳动者继续工作,那么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的薪酬不得低于其休息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而对于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式,众所周知,就是以员工当月的工资除以其应得工资的总天数作为基础标准来衡量。《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