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订单之
退房事宜,须视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如全额付款购买的房屋系由于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以致无法按期交付、或交付后验证其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或是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业主日常生活居住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发生时,
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其次,若在
签署合同之后,开发商将房产出售给他人或是私自设定
抵押用于他用,
购房者亦有权主张退房;
最后,若购房者仅因其个人意愿而决定放弃所购房地产,通常难以获得批准,原因在于
房地产买卖合同已在事实上确立生效,退房必将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