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尚未制定明确规定禁止种植杨树的条款。
然而,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种植杨树的行为,则予以明确禁止。
对于农民占用耕地进行植树造林、对耕地种植条件造成破坏的情况,应由各级县、市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勒令其限期整改或修复,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进行罚款处置。
若有违法违规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了大面积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原有用途,且给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带来了严重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面临着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律制裁,同时还须处以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