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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丢了能异地补吗

离婚协议丢了能异地补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26 12:00:06 已帮助14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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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丢了能异地补吗
若您不慎遗失了离婚协议,对于此类情况,我们需告知您的是,它无法在异地进行补充或替换。
因为,您只能在同一个省份内进行信息联网查询,而且这仅仅是针对民政局而言。
因此,您需要亲自回溯到曾经办理离婚手续的那家民政局进行档案检索与补充制作新的离婚协议。
作为夫妻的双方,在履行合意达成的离婚协议的同时,他们需要向民政局提交这份文件。
这个离婚协议主要涉及到了两个人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争夺等方面的合意。
这样一来,这个离婚协议将会被分成三份,分别由夫妻俩各持有一份,另一份则需要放在民政局中进行备份保存。
如果选择利用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其中任何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相关手续。
而这个民政局对于夫妻二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包括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过的离婚判决书副本,都会采取长时间保留的方式。
当我们准备去补充或替换离婚协议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持有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个行政机关签发的离婚证书及他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该民政局提出阅览离婚协议的申请。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将会依据申请,从档案库中调取相应的档案资料,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对这份被查找到的材料像复印纸打印出来一样,并对其按照规定加盖公章即可完成该项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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