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一方反悔的情况,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若各方对此再无异议,则离婚申请将不再被受理;
如欲重归于好,需再次向相关部门提交重婚登记申请。
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配表示异议,有权在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若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有所更改,亦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请。
在经过充分的调查和审理之后,但若并没有发现任何欺瞒、威胁等不良因素或未经证实的变更理由,法院便会依法驳回该方诉求。
另外,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欲提高抚养费用,同样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各当事人实际支付能力为准作出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