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义务之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则享有监护权的另一方可利用自己子女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取抚养费。
其次,对于那些公然违反有关抚养费之判决或者裁决的行为,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在此过程中,相关个人及机构均有义务予以配合与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