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委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2、拍卖房产标的的调查确认拍卖行对房产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房产证明材料等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还必须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
3、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经调查确认后,拍卖行认为符合拍卖委托条件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必须符合《拍卖法》的要求。
委托拍卖合同中要对拍卖房地产的情况、拍卖费用、拍卖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加以明确。
4、房地产拍卖底价的确定拍卖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必要时请专业的房地产估价人员对拍卖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委托方共同商谈,后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5、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拍卖行一般要在拍卖日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登报或通过电视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拍卖房地产的信息,拍卖行要对公告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6、现场拍卖拍卖行、竞买人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顺序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竞拍。
7、产权过户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如果抵押房屋担保债务时,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和债务人协商拍卖房屋,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