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资购买房屋但登记在父亲名下时,能否要回房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儿子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由自己支付,且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例如有书面协议或可以证实的口头约定,那么儿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确认房屋实际归自己所有,进而将房屋产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2.如果儿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若赠与已经完成,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儿子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通过诉讼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
法律分析:
(1)若儿子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由其支付,且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例如书面协议或可证明的口头约定,儿子可通过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实际归其所有,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若儿子无法证明借名买房约定,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赠与完成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时,儿子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房屋。
提醒:
借名买房时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出资凭证,避免后续产权纠纷;若涉及赠与撤销,需注意法定情形及一年的行使期限,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由自己支付,且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比如有书面协议或者可以证明的口头约定,可通过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实际归自己所有,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二)若无法证明借名买房约定,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若赠与已完成,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能提供购房资金由自己支付的证明,同时能证实与父亲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如书面协议或可验证的口头协商),可通过诉讼确认房屋实际归属,进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若无法证明借名买房的约定,该行为可能被视作赠与。赠与完成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违反赠与约定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申请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结论:儿子买房写父亲名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有借名买房约定及出资证据。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儿子能提供出资证明(如转账记录、购房款支付凭证等),且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书面协议或可证实的口头约定),儿子可请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无法证明借名买房约定,该行为可能被视为赠与。赠与完成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三种法定情形时儿子可撤销赠与,分别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收集出资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具体来说,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
专业解答房产归属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若证书归儿子所有,房产即归其所有。但父母若持有出资证明,可依法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权益。在此过程中,儿子仍拥有办理抵押贷款、买卖过户等法定权利。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双方权益,确保公平正义。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以维护家庭和谐。
专业解答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话,除非能证明是单方赠与,不是赠与给夫妻,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女婿就是有份的。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就买房写了女儿的名字,一般来说女儿结婚后,女婿也是没有份的。
专业解答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于女方名下,离婚时处理需视情况而定。若购房于婚前且为男方个人馈赠,则为男方婚前财产,不涉及分割。若父母书面确认赠予双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若父母仅出部分资金,该部分按上述处理,其余由子女及配偶承担部分,按双方约定或平分处理。请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协商或诉讼解决。
专业解答房产归属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若证书归儿子所有,房产即归其所有。但父母若持有出资证明,可依法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权益。在此过程中,儿子仍拥有办理抵押贷款、买卖过户等法定权利。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双方权益,确保公平正义。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以维护家庭和谐。
律师解析 父母出钱买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一般不能要回来,但如果有特殊约定的话,儿子违反约定的能要回来。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 具体来说,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即: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律师解析 算儿子的,房子属于权利登记人的,登记的是儿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改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自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按份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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