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解除原因:判断是卖方、买方原因,还是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这是确定责任和后果的关键。
(二)按解除原因处理:
-若因卖方原因,卖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及利息,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
-若因买方原因,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可能不予退还,还需承担卖方相关损失。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卖方返还购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