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业主家里被盗物业该不该负责,应当看其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在物业服务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仅仅是协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业主家中财物并无保管和看护的责任,即业主家中财物被盗,也只能由盗窃者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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