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买房房本写一人名字,若无特别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协商归登记方,可签书面财产协议明确,还可公证确保效力。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买房即便房本只写一人名字,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也为夫妻共同所有。若双方协商一致想让房产仅归登记方,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是有效的办法,协议明确该房产为登记方个人财产且双方签字确认,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办理产权登记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材料,若购房款是夫妻共同支付,在合同中注明出资情况能避免后续纠纷。对财产协议进行公证可进一步保障协议的效力。如果大家在房产归属及协议签订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