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要齐全,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进度。
(二)把握好申请时间,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防止错过时间无法认定。
(三)面对社保部门审核,材料完整耐心等待受理或不受理决定;材料不完整时,按要求及时补充。
(四)等待认定结果,社保部门一般60日内作出决定,事实清楚15日内作出,认定后会书面通知相关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