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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有何规定

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有何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2-19 16:33:24 已帮助13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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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有何规定
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如下:
1、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必须采取保本微利的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2、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3.满五年的“老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时补交10%的土地收益价款即可。而新政策中严控满五年“新经济适用房”上市操作,规定业主确有需求出售时需要补齐差价70%的土地收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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