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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8年生的孩子,一胎,按规定应该报98天的工资还是158天的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已取消了“晚婚晚育”的字样。也就是说,现在政策不提倡晚婚晚育。如果你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生育延长假再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合计为158天产假的,你可以享受,但生育津贴却只发了98天,其余的天数的工资应该由你单位补上。你们当地(或你们单位)生育子女的并非只你一人,他们是怎样处理产假的,你也同样对待。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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