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上海,工龄10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2025年通过违法调岗和恶意低绩效扣了我约20万收入。我16号已发函要求撤销绩效并补发奖金,26号明确警告了2N。目前在职,公司下一步可能裁我。请问: 1. 2N计算基数:是按我被扣减前的月平均工资算,还是按扣减后的算? 2. 谈判底线:如果公司找我谈协商解除(N+1),我是否坚决拒绝? 3. 证据补充:除了邮件和绩效文件,我现在最急需补强哪类证据?”
首先,关于2N计算基数,通常应按照你被扣减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因为这是你正常工作期间的收入水平。其他方面,如果公司找你谈协商解除合同,建议你根据自身情况谨慎考虑,如果公司提出的条件合理且能保障你的权益,可以考虑接受,但如果条件不合理,你有权拒绝。再次强调,除了邮件和绩效文件,你还可以收集与工作表现相关的证据,比如同事的证言、项目成果等,这些都能证明公司的行为不合理。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9 17:33: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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