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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解散员工不同意走怎么办

周* 重庆-荣昌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27 09:51:14 346人阅读

公司面临解散员工不同意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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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因解散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依法定程序处理。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按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这是保障员工权益的必要举措。
2.若员工不同意离职,公司要做好沟通工作,详细说明解散原因与补偿方案,尽力获取员工理解。
3.若沟通无效,公司保留通知证据,支付经济补偿后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若员工依旧不配合,公司可先寻求工会调解,借助工会协调双方矛盾。若调解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解散程序顺利进行。

2026-01-27 12: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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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因解散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是法定的告知与补偿方式,保障了员工的知情权和一定经济缓冲。
(2)按员工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体现了对员工工作贡献的认可和合理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当员工不同意离职,公司先沟通说明情况是积极解决问题的做法。若沟通失败,保留通知证据并支付补偿后单方面解除合同,符合法定程序。
(4)若员工依旧不配合,公司可借助工会调解或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确保问题合法解决。

提醒:
公司处理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留好相关证据。员工若对补偿等有异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27 12:3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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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需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当员工不同意离职,公司要和员工充分沟通,讲清解散原因与补偿方案,尽力获取理解。
(三)若沟通无效,公司保留通知证据,支付经济补偿后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若员工依旧不配合,公司可找工会调解,也能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6-01-27 12:1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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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因解散无法履行劳动合同,需按法定程序处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
2.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若员工不同意,公司应沟通说明解散原因与补偿方案。
4.沟通无果,公司保留通知证据,支付补偿后可单方面解约。
5.员工仍不配合,公司可找工会调解或走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

2026-01-27 10:2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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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解散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不同意,公司可沟通,沟通无果可保留证据、支付补偿后单方解除,仍不配合可寻求工会调解或走法律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因解散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义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若未提前通知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这是保障员工权益、给予其重新就业缓冲时间的规定。同时,公司应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这体现了对员工工作贡献的认可和补偿。当员工不同意离开时,公司积极沟通说明情况是合理且必要的。若沟通无效,公司保留通知证据、支付补偿后单方解除合同是合法的举措。若员工依旧不配合,公司可借助工会调解,或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公司解散、劳动合同处理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7 10:10:58 回复

对于合伙办厂面临散伙如何清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按照《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你好公司解散公告样本如下_____股份有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___年___月___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___工商局责令)已于___年__月___日解散,进入清算程序。本清算组已于___年___月___日成立,并开始工作。现发布第一次公告,敬希该公司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日起90日内(自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内(含在第一次公告日后30日内未接到通知记名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债权时请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债权原因、债权标的、债权金额、债权期限、债权利息、有无担保、担保标的或保证人、债权证据等事项。申报债权后,希注意本清算组编制的___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表。对表内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制表日后___日内向清算组声明,以协商解决。逾期不声明者,视为同意债务表记载。特此公告清算组办公室地址:___省___市___区___街___号___股份有限公司___楼___室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章)清算组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一).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停止其积极主动的营业活动并行将进行清算的一种状态。公司解散,要依法组成清算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完成清算产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法人格丧失。1.公司解散的原因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2/3持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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