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六十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根据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分为劳务关系和可能的劳动关系,维权方式和途径不同,且维权需注意时效和收集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六十岁以上人员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在未签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可依据口头或实际履行的劳务约定,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来主张劳务报酬等权益。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维权时,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能证明用工关系存在。如果遇到此类用工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六十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需按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区分处理。已享受相关待遇的,双方构成劳务关系;未享受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双方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2.若构成劳务关系且未签书面劳务合同,可依据口头或实际履行的劳务约定,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来主张劳务报酬等权益。若构成劳动关系且未签劳动合同,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
3.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4.维权时要收集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用工关系存在。
建议:六十岁以上人员在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时,应明确自身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清楚双方用工关系性质。若未签订书面合同,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在权益受侵害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注意在劳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
1.六十岁以上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要根据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来区分。
2.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双方是劳务关系。没签书面劳务合同的,可依据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劳务内容,去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争取劳务报酬等权益。
3.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可能是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到满一年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
4.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5.维权时要收集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存在用工关系。
法律分析:
(1)六十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需根据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来区分。若已享受,双方构成劳务关系。当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时,可凭借口头或实际履行的劳务约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来主张劳务报酬等权益。
(2)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
(3)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维权时要收集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用工关系存在。
提醒:维权要注意时效问题,及时收集证据。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六十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关系。若未签书面劳务合同,可凭借口头或实际履行的劳务约定,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来主张劳务报酬等权益。
(二)对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六十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可在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一年之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
(三)维权时要收集工作证、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用以证明用工关系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专业解答十六岁以上能签劳动合同吗?16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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