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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法定期间,不能约定变更或排除;开庭时间由仲裁委员会确定,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超时效申请仲裁可能不被受理或被驳回。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根据排期确定开庭时间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法自行约定,若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庭审可申请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准许。若超过法定仲裁时效申请,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会裁决驳回申请。因此当事人要及时行使仲裁权利,防止因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如果对劳动仲裁时效、开庭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6 11: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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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改变或排除。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排期确定,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若因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可在收到通知后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超过法定仲裁时效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会裁决驳回申请。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权利受侵害后应及时行使仲裁权利,防止因时效经过失去胜诉机会。
2026-01-06 09:2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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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来改变或排除。按照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不受这一年时效的限制。不过,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的开庭时间,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安排确定的,并且会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能自己约定开庭时间。要是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办法按时参加庭审,可以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庭,准不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要特别注意,超过法定仲裁时效去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能不受理,或者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会裁决驳回申请。所以建议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及时去行使仲裁权利,免得因为时效过了而失去胜诉的机会。
2026-01-06 09:0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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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属于法定期间,不能通过约定来变更或排除。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2)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排期确定,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若因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可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4)超过法定仲裁时效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可能裁决驳回申请。
提醒:当事人要及时行使仲裁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07:0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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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明确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改变或排除。若遇到劳动争议,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二)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用担心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三)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由仲裁委员会确定,无法自行约定。若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庭审,收到开庭通知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其决定。
(四)务必及时行使仲裁权利,避免超过法定仲裁时效,否则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或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裁决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6-01-06 05:4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