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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夏** 四川-遂宁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03 11:21:51 341人阅读

签合同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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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区间是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长不超十一个月。计算基数为对应月份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工资是否计入依各地规定调整。已支付工资部分扣除后支付差额。
2.若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劳动者可要求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风险。
2.劳动者发现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维护自身权益。
3.各地劳动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罚。

2026-01-03 17: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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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2.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的前一天,最多算十一个月。
3.计算双倍工资的基数,是劳动者对应月份该拿到的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收入都算。不过加班工资包不包含在内,得看各地的具体规定。
4.计算时要把已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部分去掉,实际给的是工资的差额。
5.要是超过一年都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当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了。但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6-01-03 15:5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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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支付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
(2)计算区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结束,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3)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工资是否包含依各地规定调整。
(4)支付方式:扣除已支付的工资部分,实际支付的是差额部分。
(5)特殊情况: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劳动者可要求补订。

提醒:劳动者遇到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情况,要留意当地关于加班工资是否计入计算基数的规定,同时注意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时效。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14:4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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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支付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
(二)确定计算区间: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到满一年前一日,最长十一个月。
(三)明确计算基数:对应月份应得工资,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货币性收入,加班工资按各地规定处理。
(四)扣除已付工资:实际支付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五)处理超一年情况:超过一年未订立,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可要求补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6-01-03 13:2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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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最长十一个月;超一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要补订合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若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是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货币性收入,加班工资是否计入按各地规定调整。已支付工资部分会扣除,只支付差额。若超过一年未订立,法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大家在劳动过程中遇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问题,不清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3 12:29:46 回复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以上就是贷款担保方式有几种,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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