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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义务,这一义务由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员工遇到公司未缴社保的情况,可按以下流程维权:一是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其法定义务,协商时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据;二是协商不成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三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该机构会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保费用;四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五是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员工在维权过程中对流程或证据准备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5-12-31 19: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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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向社保机构反映、申请劳动仲裁及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操作如下。
1.与公司协商补缴。明确告知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要求其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协商过程中需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留存依据。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部门,该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依法责令公司改正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
3.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反映情况,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欠缴的社保费用,推动公司履行缴费义务。
4.申请劳动仲裁及提起诉讼。若协商、投诉等方式未解决问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2025-12-31 18:2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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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协商过程中应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证据,明确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协商不成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履行补缴义务。
(3)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有权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4)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劳动仲裁是解决此类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
(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员工维权需注意留存劳动关系证明及沟通记录,不同案情的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31 16:3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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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公司协商维权。明确告知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要求补缴社保。协商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展开调查,并责令其改正未缴社保的行为。
(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5-12-31 14:4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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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和公司沟通补缴社保,明确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沟通时要保存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据,为后续维权留存依据。
若沟通没有结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前整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件等,监察部门会核查情况并责令公司纠正违规行为。
也能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反馈情况,该机构会依法要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补缴或补足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员工还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等。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14:0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