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讨薪不应“告劳动局”,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投诉和仲裁均需准备多种材料。
法律解析: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讨薪时,应准备投诉文书,其中要涵盖投诉人和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及投诉请求事项。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还有工资拖欠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段等证据。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还要有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不同的讨薪途径有不同的材料要求,准备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讨薪过程中对相关流程和材料准备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顺利解决问题。
向劳动部门追讨薪资,应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而非“告劳动局”。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投诉文书,涵盖投诉人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权益受侵害事实及投诉请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工资拖欠金额和时间段等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仲裁申请书,明确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准备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建议讨薪者提前整理好相关材料,确保材料完整准确,以提高维权效率。同时,要熟悉劳动维权流程,按要求有序进行投诉或仲裁。
法律分析:
(1)讨薪不能错误地“告劳动局”,正确途径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投诉文书要涵盖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基本信息、权益受侵害事实及请求事项,这能让监管部门明确问题。
(2)投诉还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这些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同时,提供工资拖欠具体金额和时间段等证据,能使投诉更具说服力。
(3)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申请书要写清双方信息、请求及事实理由。此外,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也必不可少,它们是支持仲裁请求的重要依据。
提醒:
讨薪时要按规定准备齐全材料,不同案情证据需求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讨薪:
需准备投诉文书,涵盖投诉人和被投诉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权益受侵害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还有工资拖欠具体金额和时间段等证据。
(二)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准备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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