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杨律,现在公司以未承接到项目为由辞退我,且未提前30天通知我,我要求公司正常补偿N+1(入职1年3个月)及年假折现(按照300%支付),公司不同意只肯补偿1.5个月工资及休年假工资正常支付,双方没协商好,公司现在又拿迟到旷工说事(每月有4天休息,入职至现在均未超出,法定节假日除外),因为我们是工程行业员工手册上也写了是弹性工作,打卡记录上工作时长超过8小时,请问一下我去仲裁有风险吗?
公司以“未承接到项目”为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应支付“N+1”及未休年假300%工资。您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的法律风险较低,胜算较大。
2026-02-06 14:10:12 回复
好的,您的问题看到了,可以直接和律师联系看怎么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2026-02-06 11:30:1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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