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房东并非员工工资的支付主体,工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即便老板跑路,此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
(2)特殊情形下,若房东与老板存在混同经营、人格混同,像财产与业务混同,且员工能证明房东实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控制企业财务等,员工可要求房东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3)若房东在相关协议里承诺对员工工资支付负责,或者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房东垫付工资,房东需按要求垫付。垫付之后,房东可向老板进行追偿。
提醒:
员工在要求房东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时,需有充分证据。房东垫付工资后要及时向老板追偿,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员工若要房东承担工资支付责任,需收集能证明房东与老板存在混同经营、人格混同的证据,如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的资料,以及房东实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控制企业财务的证据。
(二)若有房东在相关协议中承诺对员工工资支付负责的书面文件,员工可据此要求房东支付工资。
(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房东垫付工资时,房东应按要求垫付,之后房东可向老板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工资支付问题上,若房东有相关承诺或被责令垫付,就需按规定履行义务。
1.通常,房东无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工资该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便老板跑路,此法律关系不变。
2.特殊情况,若房东和老板混同经营、人格混同,像财产、业务混同,且员工能证明房东参与企业经营、控制财务,可要求房东连带支付工资。
3.若房东在协议中承诺支付工资,或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垫付,就得垫付,垫付后可向老板追偿。
结论:
一般房东无义务支付员工工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在房东与老板混同经营、人格混同,或房东承诺负责支付工资、被责令垫付工资等特殊情形下,房东需承担支付或垫付责任,且垫付后可向老板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工资支付的法定主体是用人单位。正常情况下,房东并非工资支付的责任方。然而,若出现房东与老板混同经营、人格混同,像财产和业务混同,并且员工能证明房东实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控制财务等情况,此时房东需对员工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此外,若房东在协议中承诺支付工资,或者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垫付工资,房东应按规定执行。不过房东在垫付工资后,拥有向老板进行追偿的权利。若遇到上述复杂的工资支付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通常房东无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工资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老板跑路也不改变此法律关系。
2.特殊情形下房东可能需承担责任。若房东与老板存在混同经营、人格混同,像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且员工有证据证明房东实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控制财务,房东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3.若房东在相关协议中承诺负责员工工资支付,或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房东垫付,房东需按要求垫付工资,垫付后可向老板追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员工遇老板跑路,先确定工资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若认为房东有责任,需收集房东混同经营等相关证据。劳动行政部门应及时调查,符合条件可责令房东垫付工资。房东垫付后应及时向老板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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