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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510条
您提到的工作制度是上12小时休24小时,这种排班方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合法。从劳动法角度来看,主要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每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法定上限,二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下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1小时(需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您的工作时间明显超过了这个标准。不过,如果单位采用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周/月/季/年)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且保证必要的休息时间,这种排班方式可能被允许。建议您先确认单位是否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下一步建议:1)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工时的约定;2)要求单位出示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文件;3)保留考勤记录等证据。如果单位未经审批长期这样排班,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25-05-11 21:54: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