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请主体及对象:劳动仲裁申请保全中,若要提出异议,需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因为仲裁委将保全申请提交给有管辖权法院,由法院作出裁定,所以针对裁定的异议也向该法院提出。
(2)异议情形:当认为保全措施存在错误时可提异议,例如保全财产范围超出合理范畴,或者保全措施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等。
(3)法院处理:法院收到异议后会审查,若异议合理,会变更保全措施或解除部分保全;若异议不成立,则驳回申请。
(4)后续救济:当事人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提醒:
提出异议时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撑自身观点,确保异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结论:
劳动仲裁申请保全若要提出异议,一般应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
法律解析: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仲裁委员会会将申请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法院审查并作出保全裁定。当当事人觉得保全裁定有误,例如保全财产范围不合适或者保全措施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等情况,就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收到异议后会展开审查,若异议合理,会作出诸如变更保全措施、解除部分保全等处理;若异议不成立,就会驳回申请。要是当事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还能依据具体情形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提出异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比较复杂,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向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若对劳动仲裁申请保全裁定有异议,要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清晰说明认为保全措施存在错误的具体情况,像保全财产范围不合理、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等。
(二)法院收到异议会审查,异议成立时,法院会作出相应处理,例如变更保全措施或者解除部分保全。
(三)若异议不成立被驳回,当事人不服驳回申请裁定的,可按具体情况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 若对劳动仲裁申请保全有异议,通常要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
在劳动争议仲裁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需将申请交有管辖权法院,法院审查后裁定是否保全。
2. 当事人若觉得保全裁定有误,像财产范围不合适、影响正常经营等,可向裁定法院书面提异议。
法院收到异议会审查。
3. 异议成立,法院会调整,如改保全措施、解除部分保全;不成立则驳回。当事人不服驳回裁定,可向上级法院复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