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请假扣除请假天数的社保符合法律规定吗

请假扣除请假天数的社保符合法律规定吗

张* 广西-北海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5.03 09:53:00 318人阅读

请假扣除请假天数的社保符合法律规定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海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安徽-阜阳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承担起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且在未经法定事由出现如不可抗力等情况下,不得进行缓缴或减免。这意味着,除了能够证明为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任何名义扣除或者拒绝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即便企业员工申请病假,企业仍旧无权以此为由扣减其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对此类现象,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主张用人单位补发被扣除的当月社保费用中的公司应缴纳部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024-05-03 09:54: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