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跟您咨询一下,关于单位这边给员工未缴社保,后期虽然补缴,但是补缴时员工已超过50岁,造成员工无法在北京领取养老待遇,这种职工索要赔偿我们能怎么妥善解决或者有什么法律纠纷和其他办法吗
你好,可以和员工积极协商,核算合理赔偿金额,赔偿标准可参考北京当前月均职工养老金标准,结合员工累计缴费缺口年限、预期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限综合测算,也可参考员工若转缴居民社保产生的待遇差额来确定;另一方面可附加灵活补偿方式,若单位一次性赔付压力大,可与员工约定分期支付;也可搭配其他福利补偿,如补充商业养老保险,降低现金赔付压力。若协商无果,员工大概率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详情可以电询。
2025-12-11 15:37:00 回复
单位未缴社保致员工无法领养老待遇有法律风险。可先和员工协商,根据其损失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比如估算其本应领取的养老金数额,适当赔偿。若协商不成,员工可能起诉。单位要收集补缴社保等相关证据,证明自身积极解决问题。若法院判赔,按判决执行。
2025-12-11 15:18:3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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