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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投诉监察部门是仲裁前置程序吗

周* 山东-潍坊 工资福利咨询 2024.04.11 08:51:59 429人阅读

拖欠工资,投诉监察部门是仲裁前置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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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涉及到因拖欠员工薪资而引发的劳工争议事件时,若需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援助,则必须严格遵循劳动仲裁前置原则。
也就是说,此类争议实施诉诸于劳动仲裁机关的基础上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除非个别情况下劳动者能够出示用人单位所出具的工资欠条作为直接证据,且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涉及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其他任何潜在矛盾和争议,那么视为该争议属于单纯的拖欠劳动报酬问题,此时可由人民法院作为普通民事纠纷来进行审理并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11 09:0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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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拖欠工资问题的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诸至国家法院时,必须遵循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的法定原则,而且必须先行经历仲裁程序方可启动。
然而,也有例外情况存在,即劳动者若是能够提供用人单位关于工资拖欠的书面证明,并以该凭证作为直接的申诉依据时,且其诉讼主张并不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其他争端点,那么此类案件便可被视为单纯的拖欠劳务报酬争议案件,此时,国家法院将会将其视作普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2024-04-11 14:0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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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拖欠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会做出什么样的处理

    专业解答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欠薪问题的步骤包括:下达整改指令、行政责任处理、法庭强制执行及要求雇主赔偿损失。其受理投诉范围涵盖非法雇佣未成年人、收缴押金证件、违法解除劳合、超时工作、扣薪、不支付加班费、低薪、违反特殊劳动保护、未投保、职介所等违法行为。

    2024.07.27 20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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