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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销犯法么?第三方,做主持和会议策划、舞台、舞美不涉及现场收钱等环节
涉嫌传销
【法律意见】属于旧伤复发,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但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除外。【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56号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专业解答在法律上,病患出院或转院后申报医保不构成违法行为,其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提起诉讼,需主动退还医保已报销费用。否则,医保机构有权追偿。因此,病患在享受医保福利的同时,也需遵守相关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律师解析 是违法的。以虚构身份来完成交易是欺诈行为。 网络销售,就是通过互联网把产品进行销售,实质就是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销售。广义地说,凡是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也就是说,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
律师解析 网络销售用第三方身份不是犯法行为,但是是违法的。 以虚构身份来完成交易是欺诈行为。 网络销售,就是通过互联网把产品进行销售,实质就是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销售。 广义地说,凡是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也就是说,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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