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以上是关于综合计时加班工资计算的解答。
2017-11-27 16:10:11 回复
关于综合计时加班工资计算的回答如下,希望能够帮到你。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五条规定,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2017-11-27 16:03:11 回复专业解答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加班工资应当是按照月工资除以21天再乘以加班的小时数乘以1.5倍。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综合工时制的进行加班的时候不存在公休日的状况,因此是不存在着两倍加班工资的罚款。
专业解答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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