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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劳动合同工和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全日制劳动合同工和正式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依据用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相应的劳动合同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境内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的内容可以确定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不存在所谓的正式劳动合同和非正式劳动合同的说明。3、至于你所说的正式劳动合同,是不是指,有些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中,有些是有编制的,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进去的,有点是通过向外直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非全日制员工属于正式员工,但跟标准的劳动关系有点区别,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仅订立口头协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编职工:所谓的在编、非编的“编”,指的是“编制”。通常政府机构、大的企事业单位都有固定的人员编制,既就工作需要核定的人员数。但由于制度问题,很多单位在职能扩充、任务增大或者改变后,无法及时调整编制,有佣工需求,却没有制度内的人员编制,就会额外招收一些工作人员。通常,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工资、保障以及福利待遇因为有编制,所以纳入财政,由政府或者相关机构负担。而编制外的雇佣人员,不论工作内容和岗位是否同于编制内人员,因为属于编制外,所以在工资、待遇以及保障福利方面没有财政预算内的保障,需要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所以通常不如在编人员。大集体职工是指大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职工,是指财产属于城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所谓“大集体职工”就是大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主要是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较大类型的企业职工。
专业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如何确定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仅需标示出签订这份合同的具体日期便可,该合同并不存在明确的履行期限,因此无需在合同中做详细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称“无固定期限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共同商定并确定无固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意,其中“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含义是,劳动合同类型本身并未设定特定的终止期限,对于该类型劳动合同而言,其期限的长度无法确定。
专业解答在工伤认定书中,劳动合同期限出现错误该如何进行更正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旦签署就必须严格遵循其条款,不容许任何形式的涂改。若企业单方面擅自更改合同条文,这将被视为无效的合约行为,而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在此情况下,企业应同员工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以重新制定并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调整。
专业解答若就职日期与劳工合同期限存在差异之处,我们应当以实际签约之日为主要参考依据。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正式入职后,只需在一个月内完成与其劳动合同的签署手续即可,这样便导致了劳工合同的签署日期往往会晚于员工的入职日期。此外,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特指企业与劳动者签署劳务合作协议的具体时日;而入职时间则代表着员工开始其职业生涯的首个工作日。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派遣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双方当事人最迟应当在此后的一个自然月内完成续签工作。换言之,用人单位任期终止后,其必须于一个月的阶段性期限内重新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倘若逾期未履行该义务,他们则须负担起向劳动者支付两倍于正常工资水平的惩罚责任。
专业解答对于劳动合同签约日期迟于任职日期且时间跨度不超过一个月的情况,应尽早予以纠正,并补办相关手续;若时间超过一个月,则劳动者有权诉求获得两倍的薪酬补偿。在用工环节上,用人单位需自雇佣之日起超出一个月又未满一年期间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每天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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