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辞退员工,若属于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还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专业解答该行为明显不合规。企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实则是一种间接的辞退手段,这无疑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岗位变动实际上构成了合同变更之事宜,而在合同发生变更时,双方当事人皆应就此达成共识,并且需要通过协商方式取得彼此认可之后方可执行。若出现任何一方单独实施岗位调动的情况,这种行为便失去了有效性,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下的辞退行为即视为非法辞退。
专业解答员工无法胜任职务被辞退,若已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额外月薪,则不需支付补偿金。但需满足四条件:确认员工不胜任、进行培训或调岗、培训后仍不胜任、提供充分证据。合同应明确工作量和内容,避免争议。未提前通知则需支付一个月报酬。
专业解答企业可因职员违反内部规定和经营原则解雇,这符合法规。但“严重违反”的定义和执行方式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可能被企业滥用。因此,需深入研究,充分考虑员工责任和过失,严格审查其行为是否已使劳动合同无法维系,以限制雇主轻率解雇的权利。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以岗位调整为由辞退劳动者通常不符合法律规定。岗位调整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调整并作为解雇理由涉嫌违法。劳动者在此情况下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公正对待。
专业解答辞退年长员工时,补偿标准依据服务年限确定。非过失性辞退需按离职原因赔偿,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按一年计,不足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无故终止雇佣,需支付双倍赔偿金。是否支付及支付类型取决于具体原因,有时无需支付,有时需支付补偿或赔偿。公司应依法行事,确保公平合理补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