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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期间,不给发放最低休假工资是否有补偿

张* 四川-甘孜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4.01 08:56:08 311人阅读

放假期间,不给发放最低休假工资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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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目前,各地对没提供正常劳动应发放的生活费标准规定不一,有的规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应低于当地失业人员救济标准,如广东省;有的规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在公司未做出解散或清算的决定前,对于个人而言,去留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如选择离职,亦可依照劳动法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021-04-01 08:5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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